12月7日,湖北省2006年普通高校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正式出台,全省共有20所本科高校招收艺术特长生。
这20所高校是: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湖北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筹)、三峡大学、长江大学、江汉大学、武汉工业学院、湖北经济学院、湖北中医学院、武汉科技学院、湖北师范学院、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2006年上述高校只招收本科层次艺术特长生,停止招收专科层次艺术特长生,且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必须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报考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除了应符合一般高考报名条件外,还应为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三等奖者,以及参加市、州教育部门或教育部门与文化等部门共同组织的文艺汇演(比赛)获一、二等奖者。
艺术特长生考试包括专项测试和文化考试。专项测试实行全省统考,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等由考试院确定并对外公布。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大学2006年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测试。
艺术特长生必须参加全国高考,其录取执行省统一划定的文化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即高校本科文理科类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湖北省规定,招生高校和招生管理部门要将报考条件、专项测试科目、测试程序、时间、地点及录取办法在报名考试前向社会公示。经测试合格的专项入围考生名单,由学校和省招办在录取前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政策录取。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称,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要求的高校,将取消其招收艺术特长生的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予以严肃查处;对因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舞弊事件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记者欧阳春艳 通讯员巩平)
来源:《长江日报》